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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7)5号
信息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作者:编辑 刘媛媛 发布于 2017/2/6 14:53:00 点击量: 12333

附件3:“一带两湾”建设重大平台任务分工

序号平台主要任务责任单位
1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坚持以“创新、创业、产业化”为核心,重点提升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兵科院宁波分院等辐射力和影响力,通过集聚高端创新要素资源,构建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引进和建设一批重大创新平台,打造全市创新驱动体制机制改革的示范样板。宁波国家高新区
2中官路创业创新大街依托宁波材料所、宁波大学以及宁波工程学院等重点高校院所,主要聚焦新材料以及服务智能经济的核心器件的研发创新、创业服务、人才培养,打造宁波科技创新新地标。镇海区
3江北创新中心重点推动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浙江大学宁波工业技术研究院、宁波国际牙科产业园等平台建设。江北区
4南部商务区创新集聚区重点推动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宁波分院、中物科技园、摩米创新工场、科技信息孵化园等平台建设。鄞州区
5南高教园区重点推动宁波诺丁汉大学、浙江万里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高校建设。鄞州区
6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重点推动宁波海洋研究院、留学生创业园、国际健康产业园等平台建设,集聚一批海洋科教、研发创新机构,打造国际知名的海洋科技创新示范区和海洋经济发展核心示范区梅山保税港区
7环杭州湾创新中心重点推动中科院慈溪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中科院慈溪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浙大网新智慧谷等建设。慈溪市
8宁波航天智慧科技城推进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合作共建,重点发展航天航空、智能装备、新一代信息应用等产业,建设军转民技术应用研究、航天云网服务等平台。宁波保税区、象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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