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规范浙江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支持全省电影事业产业发展,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和财政部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91号)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浙江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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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规范浙江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支持全省电影事业产业发展,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和财政部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91号)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浙江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