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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引进“3315计划”公告
信息来源:宁波市市委人才办 作者:编辑 王鲁艇 发布于 2017/3/15 8:51:00 点击量: 8298


  五、其他事项


  (一)优先支持已落户宁波的创业创新团队和已获风险资本实际投入的人才(团队)。


  (二)2017年“3315计划”试行大赛引才简易评审和机构荐才简易评审。对符合2017年“3315计划”公告要求,在经认定的大赛上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人才(团队)项目,或由投资机构通过投资带动落户宁波、且投资机构实际到位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创业人才(团队)项目,经审核后,项目负责人可直接入选“3315计划”人才,或项目团队直接进入“3315计划”团队答辩评审环节。


  (三)投资机构通过以投带引方式引进人才(团队)并入选“3315计划”、且首次到位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按其首次到位投资额的3%、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投资机构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


  (四)申报人(包括团队带头人和成员)只能申报创业团队、创新团队、创业人才和创新人才四类中一类,不得重复申报。已列入“3315计划”的人才(包括团队带头人和成员),不再作为2017年“3315计划”申报对象。


  (五)申报人应对申报内容谨慎作出承诺,并在申报书承诺栏中签名。经评审入选后,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团队成员,不得随意调整注册资本、项目内容和项目目标。入选“3315计划”的人才(团队)落户宁波后,应将主要精力放在宁波项目上,不得在异地申报同类项目。


  (六)创业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落户后,须签订《项目合同书》,并作为项目评估验收的主要依据。


  (七)报送的所有申报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但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


  (八)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如有虚假,将取消参评资格,今后也不得参评“3315计划”,已入选“3315计划”的,一律取消“3315计划”人才(团队)资格,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九)本公告由宁波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联系人:杜先生、陈先生;


  电话:0086-574-55882159;邮箱:zzbrgc@163.com。


  材料申报审核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086-574-55882170;邮箱:ningbo3315@126.com。


中共宁波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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