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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宁波市经信委关于配合做好春节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宁波市经信委 作者:编辑 黄豪帅 发布于 2013/2/7 21:39:00 点击量: 3532

 

关于配合做好春节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区、保税区、杭州湾新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为及时、准确把握当前工业经济发展态势,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省经信委决定在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开展春节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为此,要求各县(市)区积极配合,落实专人做好本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春节后企业开复工时间、产能发挥、用工、订单、资金等情况(具体见附件调查表)。
  
    二、调查范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为已纳入全省工业运行监测系统的企业。各地调查分配的企业家数:海曙、江东、大榭、保税区、高新区等5家以上,奉化、宁海、象山、江北、镇海区、北仑、杭州湾新区等15家以上,鄞州、余姚、慈溪等25家以上。
  
    三、工作要求:请各地组织辖区内企业认真填写调查表,如已纳入省运行监测系统的企业可直接在网上填报上传。各地把调查表收齐并汇总后,在2月17日-2月25日之间通过电子邮件报我委经运处。联系人:徐伟洋,电话:0574-87186415,邮箱:nbjwxwy@126.com,QQ:774985990。调查表(电子版本)可登陆我委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www.nbeic.gov.cn

    附件:
春节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表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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