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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通告
信息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编辑 吴晋靖 发布于 2013/4/24 0:00:00 点击量: 5499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bhrss.gov.cn,下同)首页中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按钮进入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输入所在单位的登录信息(用户名为单位编码,初始密码为单位地税税号)后,即可进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操作。 

 

 (二)窗口申报 

 

  缴费单位、个体劳动者等暂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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