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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甬政发(2014)6号
信息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布于 2014/2/18 14:36:00 点击量: 34269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三、突出重点构建地方特色电子商务产业链
  

    (四)大力发展网络零售业。做大B2C、C2C网络购物,推动我市各类工商企业借助第三方电商平台或自建电商平台开展营销活动,扩大销售。鼓励更多个人通过网店等形式投资创业,引导网商向公司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支持专业化网络销售企业承接传统企业电子商务业务,培育一批网络销售领域的总代理、总经销。在阿里巴巴、淘宝、京东、苏宁云商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网上“宁波特色商品馆”、“宁波电子商务专区”,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设地方特色馆,深入实施电子商务拓市场工程。
  

    (五)加快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做强B2B、B2C行业交易电子商务,支持我市航交所、四方物流等有前景的行业网站、垂直电商发展壮大。支持有条件的生产资料经营企业和专业批发市场开展大宗商品网上现货交易。做强塑料城网上交易市场、甬商所等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物流的“四流合一”,将宁波建设成为功能完备、交易便捷、市场认可度高、在华东地区乃至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定价中心和结算中心。
  

    (六)大力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在海曙区和宁波保税区开展试点,从电商平台、经营主体、仓储物流、快递配送、售后服务等环节入手,构建跨境贸易电商业务体系。积极推动宁波企业依托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和世贸通等电子商务平台,直接将产品销往境外消费者或零售终端,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宁波产品的盈利能力和品牌影响力。大力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业务,支持相关监管单位政策创新突破。
  

    (七)大力发展同城购物平台。鼓励发展线上线下互动融合的O2O模式,大力发展服务类电子商务,促进同城购物平台发展,提供城市美食、娱乐、旅游、家政、票务、菜篮子等消费信息,满足居民的多元化生活消费需求。推进传统百货、连锁超市、便利店等零售业与电子商务互动发展,探索发展网货体验店、配送站和服务中心等业态。重视发展农村网购市场,支持发展面向广大农民的网络零售平台,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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