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经信委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的两化融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和指导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和推广工作,市经信委科技处牵头,相关处室协同。
(二)注重统筹协调。加强市县合作,各县市区经信局要认真负责地做好管理体系推广工作。
(三)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市经信委对参与贯标试点的企业和服务机构将给政策支持,对通过认定的国家级试点企业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对通过认定的国家级试点企业将优先扶持信息化等项目。各地要安排相应的资金和政策支持试点企业开展贯标和认定工作。
(四)加强沟通交流和学习。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相关的技术文件可从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www.cspiii.com)的“下载中心”专栏进行下载,供参考学习。
(五)总结试点经验。各单位要在贯标过程中认真梳理和总结试点企业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宣传推广工作成果和典型案例,加快推广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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