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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象政发(2013)66号
信息来源:象山县人民政府 作者:编辑 马侃侃 发布于 2014/7/8 9:07:00 点击量: 5906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象山县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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