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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若干意见
甬党发(2014)14号
信息来源:宁波全市工业强市建设推进大会 作者:编辑 马侃侃 傅倩倩 发布于 2014/8/8 18:57:00 点击量: 52316


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政府《关于推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若干意见》

 

    四、加大工业有效投入

 

    (十三)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深入实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重大项目建设和现代产业基地为突破口,围绕产业链延伸、补链和产业集聚发展,全力推进一批事关全局、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按期建成投产,努力保持重大工业项目和高端工业项目建设强度和惯性。按照“储备一批、前期一批、开工一批”的要求,建立完善重大工业项目决策咨询机制、协调推进机制和建设考核体系,集中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加速推进重大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竣工、早达产。建立市、县分级管理的工业投资项目储备库制度,动态跟踪监测5000万以上工业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及动态跟踪督查,加强工业投资的定期监测分析,开展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月通报、季点评、年考核”。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提升竞争力,将企业开展发明创造、工业设计、软件开发等创新投入纳入技术改造范畴。

 

    (十四)优化项目空间布局。科学统筹规划布局,有效整合部门资源,以加强园区内产业链配套协作体系建设为目标,提升现有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功能区)、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布局和产业准入。充分发挥园区内龙头企业的资源优势,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开展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拓展,巩固产业发展基础,打造优势产业链,促进园区内上下游企业联动发展,整体提升产业层次和产业竞争力。加强园区产业配套能力建设,强化土地资源保障,每年新增工业等建设用地指标集中向园区优先配置。

 

    (十五)着力推进招商引资。建立新型有效的招商引资机制,努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制度环境、宽松稳定的政策环境。在满足我市资源要素和环境容量前提下,按我市投资引导方向,大力开展针对优质外企、大型央企和知名民企的招商活动。积极谋划建设一批产业带动性强、附加值高、可持续水平好的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努力实现由单个项目谋划向项目群、产业群谋划的转变。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流程,减少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简化和规范审批事项办事程序,进一步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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