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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
甬政发(2013)28号
信息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 作者:编辑 蒋超 发布于 2014/9/29 13:56:00 点击量: 360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12〕147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在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核心载体作用,进一步统筹全市优势资源,以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以下简称“一区多园”,“一区”指宁波国家高新区,“多园” 指各县(市)区及功能区中的专业园)模式促进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和高端化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要求,举全市之力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联动发展格局,将“一区多园”打造成为全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载体和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市级统筹,园区主导。由市级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专业园管理机构主导推进落实各项工作。
  

    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充分发挥宁波国家高新区与各县(市)区、功能区优势资源互补效应,以专业园为载体,差异化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整体提升。
  

    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统筹配置全市优势资源聚焦“一区多园”建设,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技术、人才、项目、资金等要素资源的流动和共享,促进各专业园与宁波国家高新区紧密合作、协同发展、共建共赢。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系统制定“一区多园”总体发展规划,明确阶段性建设目标,分步有序推进实施。
  

    (三)发展目标
  

    未来5年,“一区多园”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联动发展网络有效覆盖,创新组织效率大幅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成为全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载体。
  

    ——专业园建设目标:积极引导和鼓励各县(市)区、功能区建设专业园,力争在有条件的区域实现全覆盖;专业园主导产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其中3~5个专业园成为国家级产业基地,新材料领域1~2个细分产业初步形成全球影响力。
  

    ——产业发展目标:区域内每年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数、高新技术项目数和投资额分别占新增总量的60%以上;区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市的比重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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