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与市场前景好的新产品,加快我市工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印发推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甬财政工〔2012〕492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宁波市重点工业新产品(第一批)的通知》(甬经信科技〔2015〕12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发局)初审推荐,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产品进行答辩评审,在综合专家评分和推荐意见的基础上,经我委和市财政局综合审定并向社会公示后,确定了2015年度宁波市重点工业新产品(第一批)43项,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25项、优秀奖6项,现予公布。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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