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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经信局 镇海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工业企业效益奖和转型升级十佳企业奖奖励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镇海区经信局 作者:编辑 刘媛媛 发布于 2016/10/14 8:38:00 点击量: 2534

 

各镇(街道),有关企业:
    

  根据《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镇海区实施工业企业绩效评价管理(试行)的通知》(镇政办发〔2014〕30号 )及《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区经济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镇政发〔2016〕7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区经信局、财政局审核,并经公示,现决定给予宁波新福钛白粉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的主要经营者各奖励10万元,合计200万元。本次款项从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列支,通过区经信局转拨。
    

  请获得奖励的企业主要经营者在接到通知后于3月16日随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主要经营者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到区经信局财务室办理拨款手续(非主要经营者办理的另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宣 亮 余维俭 , 电话:86276650  86276662

 

  附件:1. 2015年度镇海区工业企业效益奖奖励表.doc

          

     2. 2015年度镇海区转型升级十佳企业奖奖励表.doc

 

镇海区经信局

镇海区财政局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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