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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5年慈溪市新兴产业投资和优势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机器换人)项目专项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作者:编辑 刘媛媛 发布于 2016/4/28 16:15:00 点击量: 3182

 

各镇(街道)经发办(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
  

  为加快推进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升改造传统优势产业,实施“机器换人”项目,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慈政办发〔2015〕128号)、《关于印发慈溪市促进工业转型升级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慈经信〔2015〕211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镇、街道、工业区推荐,专家、部门评审,确定宁波信远炭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能源热管理E导材料生产线等133个项目列入2015年慈溪市新兴产业投资项目和优势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机器换人)项目专项计划,现予以下达。
  

  本次计划133个项目中,其中新兴产业专项项目47个,技术改造(机器换人)专项项目86个。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14.3亿元,其中设备投资11.7亿元。项目竣工达产后,预计年可新增销售收入119.2亿元,利润10.5亿元,税金7.6亿元。
  

  列入本次计划的项目企业可向当地经发办(局)提出项目补助申请,递交以下项目补助申请材料:
   

  1、验收材料(附表2:奖励申请表、项目投资明细清单、项目完成情况报告)

  

  2、备案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3、规下企业2015年度销售收入证明(国税盖章,新兴产业专项无需递交)

  

  4、企业承诺及所在地经发办(局)审核表

  

  5、经认定的企业自制设备认定申请表(含自制设备的项目需要提供)、自制设备总额50万元以上还需出具自制设备专项审计报告

 

  企业将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电子文档(附表2:奖励申请表、项目投资明细清单、项目完成情况报告)上报属地经发办(局),由属地经发办(局)初审,统一于2016年1月30日前报市经信局技进科。
  

  各经发办(局)要加强对项目的协调和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落实项目责任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竣工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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