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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减征医疗保险费1911.7万元为企减负
信息来源:象山县人社局 作者:编辑 刘媛媛 发布于 2016/9/2 16:02:00 点击量: 1389

 

  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增强企业活力,象山县人社局在每年年底阶段性降低“五险一金”缴存比例基础上,于今年8月首次单独对象山县内部分企业实施临时性下浮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凡依法参加象山县社会保险、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并符合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方向的企业皆可减征2016年8月1个月额度的医保缴费单位部分。其中,企业职工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征。

 

  截至目前,共惠及企业3911家,占全县企业85.8%,涉及参保职工6.73万人,减征基本医疗保险费191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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