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企服要闻

保税区临时性下浮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为企业减负1515余万元
信息来源:保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作者:编辑 宋春善 发布于 2016/9/6 8:30:00 点击量: 2128

   

  根据甬人社发〔2016〕98号文件精神,保税区在2016年8月对区内部分企业实施了临时性下浮医疗险费缴费比例,报税区内共有1649家企业享受到了这一优惠政策,共计涉及企业员工5.1万人次,减征金额达1515万余元。

   

  本次临时性下浮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的标准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所属月份为2016年8月1个月额度的单位缴费部分。企业参保职工个人仍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集中下浮月份,企业参保职工按政策规定应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 所含政策
  • 所含服务
  • 所含知识
  • 所含机构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