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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宁波市电子商务人才和团队引进“3315计划”公告
信息来源:宁波3315海外人才网 作者:编辑 马侃侃 发布于 2015/2/3 11:21:00 点击量: 42196

   为加快引进宁波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促进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倾力打造高端人才荟萃、创新要素集聚、创业激情涌动的“蔚蓝智谷”,2015年宁波市电子商务人才和团队引进“3315计划”(以下简称“3315电商个人计划”和“3315电商团队计划”) 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从2015年开始,用3年时间,引进并重点支持一批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来宁波创业创新,择优资助各15个左右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和创业创新团队。

  二、引进对象

  面向海内外引进有望突破电子商务核心技术或实现模式创新、提升产业水平、引领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电子商务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重点引进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平台企业和服务企业发展紧缺急需高层次电子商务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其中,电子商务应用企业是指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是指运用互联网或移动通信为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开展电子商务提供专业的公共与增值服务,并部分或全部实现在线撮合、网上交易、在线或移动支付等服务功能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是指为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商业务提供电商园区运营、网络营销、代理运营、咨询策划、物流快递等服务的专业服务商,不包括提供与电子商务业务不直接相关的后勤保障等服务的企业。

  三、申报类型

  2015年“3315电商个人计划”和 “3315电商团队计划”分创业和创新两类,其中,创业人才(团队)是指在宁波创办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平台企业和服务企业的电子商务人才(团队);创新人才(团队)是指受聘为宁波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平台企业和服务企业(含未分离发展电子商务的企业)工作(服务)的电子商务人才(团队)。

  四、申报条件

  (一)“3315电商团队计划”

  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申报项目能与宁波市重点产业融合应用,2013年1月1日后从市外来宁波落户或者目前尚未落户,有望突破核心技术或实现模式创新、提升产业水平、引领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团队。具体条件为:

  1、创业团队项目条件

  (1)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特别优秀的,可破格至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熟悉电子商务相关领域和规则,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电子商务相关的创业经历且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或曾在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务。

  (2)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不含顾问),应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均须有3年以上的电子商务领域的从业经历,均为2013年1月1日后从市外引进,具有较强的专业创新能力或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成员间知识技能结构合理,拥有合作经历或与创业项目关联度大。

  (3)团队拥有自主实施的电子商务创业项目或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领域创新成果,市场应用可行性较强。

  (4)团队在宁波注册创办公司,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团队带头人(自然人)须为团队创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且为第一大股东;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成员(自然人)持股比例超过50%(不含)以上;团队创办公司在工商注册续存期内不得搬离宁波。

  2、创新团队项目条件

  (1)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特别优秀的,可破格至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熟悉电子商务相关领域和规则,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或技术创新能力,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或曾在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或技术创新职务。

  (2)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不含顾问),应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均须有3年以上的电子商务领域从业经历,且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均为2013年1月1日后从市外引进,专业结构合理,拥有项目合作经历或关联、互补性强,可稳定合作5年以上。

  (3)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创新成果且自主实施,或对提升服务平台、企业电商化率成效显著。

  (4)团队带头人和成员应全职在宁波工作(服务),与在宁波注册的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全职工作(服务)合同。

  (二)“3315电商个人计划”

  1、创业人才项目条件

  (1)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破格至1958年1月1日)。

  (2)申报人一般应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特别优秀的,可破格至全日制本科学历)。

  (3)申报人有3年以上的电子商务领域从业经历,熟悉电子商务相关领域和规则,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电子商务相关的创业经历且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或曾在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务。

  (4)申报人拥有自主实施的电子商务创业项目或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领域创新成果,市场应用可行性较强。

  (5)申报人在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从市外来宁波创办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申报人(自然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含技术入股),本人在公司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自被批准纳入本计划后,受资助的创业项目在宁波实施,在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有效存续期内不得搬离宁波。

  (6)原则上1家公司只能申报1人。

  2、创新人才项目条件

  (1)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破格至1958年1月1日)。

  (2)申报人一般应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特别优秀的,可破格至全日制本科学历)。

  (3)申报人有3年以上的电子商务领域从业经历,熟悉电子商务相关领域和规则,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或技术创新

能力,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或曾在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或技术创新职务。

  (4)申报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创新成果且自主实施,或对提升服务平台、企业电商化率成效显著。

  (5)申报人在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从市外来宁波工作(服务)并办妥引进手续,承诺连续在宁波全职工作(服务)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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