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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10月1日起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
6月24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 作者:编辑 钱芳雯 发布于 2015/6/24 19:22:00 点击量: 2740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会议指出,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为企业减负的定向调控重要举措,有利于稳增长、促就业。

   会议决定,从10月1日起:

   ——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并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细化基准费率档次,根据工伤发生率对单位(企业)适当上浮或下浮费率;

   ——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超过合理结存量的地区应调低费率。

   实施上述政策,预计每年将减轻企业负担约27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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