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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奖励:1、对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当年给予20万元的奖励,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2、对认定为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给予补足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3、经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实施的工业设计相关项目,优先列入《宁波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扶持政策支持范围。
宁波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奖励(工业设计企业)
2019-10-28
单位: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部门:生产服务业办
联系人:徐红
联系电话:87185146
单位:
联系人:金轲
联系电话:87806786
行业目录:全行业
大型,中型
0
其他: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
从业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工业设计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
1、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企业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2、有较强的设计能力,服务制造企业20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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