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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宁波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奖励(工业设计企业)
实施主体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优惠政策
财政扶持

财政奖励:
1、对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当年给予20万元的奖励,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2、对认定为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给予补足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3、经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实施的工业设计相关项目,优先列入《宁波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扶持政策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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