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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减免:对其应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基金给予减征
慈溪市市级重点餐饮、住宿企业税费减征
长期有效
单位:慈溪市商务局
部门:贸易市场科
联系人:庄耀
联系电话:63961120
行业目录:商贸流通服务业企业
其他:商贸流通服务业企业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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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确有困难的市级重点餐饮、住宿企业,经地税部门审批,对其应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基金给予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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