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全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甬鄞党发(2013)1号
信息来源:鄞州区科技局 作者:编辑 马侃侃 发布于 2013/7/26 22:22:00 点击量: 6028

 

 

    三、打造现代服务产业,培育新型城市经济

 

    

    (一)做强现代商贸业

     

    1.促进商贸业特色集聚发展。对新创建的各级商业特色街(先进商业特色街)、商业示范社区给予项目运营商最高20万元的奖励。鼓励投资大型商贸项目,对在“市镇商贸中心”新建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且实际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商贸项目(房地产和退二进三项目除外),按实际投资额给予最高80万元的奖励。鼓励发展商贸配送中心,按实际投资额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

     

    2.促进商贸企业做优做精。对符合条件的新办(新评)外贸名品直销中心、国际著名品牌店、中华老字号门店、国家金鼎百货店、国家特级酒家、示范商业中心、菜篮子便民店(点)、品牌连锁经营店等,按其缴纳税费额给予5-100万元的奖励。鼓励发展农超对接、夜市经济、社区商业、便民餐饮、家政服务、菜篮子工程等民生商贸。对被评为全国绿色市场、全国双百市场工程定点企业、省示范文明农贸市场、星级文明市场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

    

    (二)做高现代商务业

     

    1.推进商务楼宇高端发展。打造“品质楼宇”,对验收合格后3年内入驻率达到80%、注册率达到85%、纳税率达到75%的商务楼宇,给予楼宇业主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发展“专业楼宇”,对楼宇内同行及关联企业占入驻企业总数70%及以上的品质楼宇,给予楼宇业主最高50万元的奖励。培育“亿元楼宇”,对楼宇内商务企业年实缴税收总额首次达到1亿元以上的品质楼宇,给予楼宇业主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2.大力培育电子商务。鼓励企业开展网上交易,对利用电子商务平台销售5000万元以上的,按销售额的1‰给予最高30万元的补助。引导企业搭建和应用电子商务平台,对总投入300万元以上的平台,按实际投入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30万元的补助;独立注册的电子商务平台,区内用户数超过50家、年交易额达1亿元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三)做实文化创意业

     

    1.打造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加大文化创意产业扶持力度,设立2000万元的文化创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动漫游戏、文化娱乐、影视传媒、会展艺术等新兴文化产业,鼓励发展图书音像、印刷出版、体育休闲等传统文化产业,着力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优化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发展环境,建立动漫游戏影视作品开发制作公共平台。

     

    2.培育特色文化创意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新办文化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开办补助。对文化企业举办的市级以上活动或展会,经认定后给予最高30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动漫游戏或文化产业基地(园区),给予最高20万元的补差奖励。对优秀的原创动漫游戏影视作品在重要媒体(平台)播出(上线)或获得市级以上奖项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同一作品累计不超过80万元。支持文化创意衍生产品的开发和销售,按销售额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四)做优现代物流业

     

    1.促进物流企业集聚发展。支持物流集聚平台建设,对引进区外物流企业3家及以上、年实缴税收达到300万元且次年起环比递增20%以上的物流平台,连续3年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物流企业为区内制造业、商贸业提供物流供应链服务的,按物流外包营业额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2.提升物流企业运营水平。对新获评的国家3A、4A、5A物流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补差奖励。对物流企业采用先进物流设备或物流信息化系统建设,且单体投入在4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0%的补助,最高30万元。

    

    (五)做大现代建筑业

     

    1.鼓励建筑行业规模发展。培育大型建筑企业,对新引进的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对实缴税收500-2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建筑企业,按其前三年对地方财政贡献平均值为基数,分别按增长15%、10%以上部分给予最高60%的分级奖励;鼓励建筑企业拓展市场,对企业在区外承接工程产生的地方财政贡献新增部分,给予最高80%的奖励。

     

    2.鼓励建筑企业优质发展。引导企业打造精品工程,对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省部级以上奖项的总承包企业,给予5-50万元的奖励;对建筑业企业主项资质升至一级、特级的,给予10-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级工法的建筑企业和新认定的市级以上建筑行业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50万元的奖励。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加大对物业的扶持力度。

    

    (六)做靓休闲旅游业

     

    1.推进旅游项目建设。对旅游景区编制综合性的旅游规划,经认定后给予50%的补助,最高20万元。对投入200万元以上的老景区改造,按实际投入额的5%给予最高30万元的补助。对新开辟的海道游、水道游等,按实际投入额的30%给予最高10万元的补助;对免费开放的文化旅游古道给予最高10万元的补助。对旅行社开辟我区旅游专线的,经认定后给予一定奖励。

     

    2.积极开拓旅游市场。对旅行社组织游客来鄞旅游的,根据游客人数、游览景点、旅游住宿等,给予一定奖励。对经认定的会展、节庆和会议等,给予最高10万元的补助。本地旅游企业、旅游景点在外宣传促销鄞州旅游景点、推介旅游形象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旅游管理公司给予10-30万元的补助;对新引进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全国百强旅行社、境外品牌旅行社,连续3年给予10万元的补助。对旅游景区创牌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对旅游企业获得荣誉和资质提升的,经认定后给予最高60万元的奖励。

    

    (七)做精信息服务业

      

    1.促进信息产业发展。对新认定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市级重点软件企业、软件产品,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0.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信息化应用项目,按不超过总投入额的20%给予最高30万元的补助;由区内软件企业承接的,补助比例最高为30%。对列入市级以上重点电子信息产业项目的给予最高30万元的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新办软件信息(动漫游戏)企业给予连续3年的房租补助,特别优秀的再给予1-3年的房租补助。

     

    2.加快智慧城市建设。鼓励引进重大智慧城市建设合作项目。对实际投资200万元以上非政府投资的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按不超过总投入额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对新列入的智慧城市应用试点单位、智慧城市应用体系示范项目,给予5-10万元的奖励。

    

    (八)做专中介服务业

     

    1.促进中介机构优质发展。鼓励中介服务企业诚信经营,对被评为AAA、AA信用等级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的奖励。对中介服务企业提升行业资质的,经认定后按类别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

 

 

 

 

 

  • 所含政策
  • 所含服务
  • 所含知识
  • 所含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