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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经信委关于开展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储备的通告
信息来源:宁波市经信委 发布于 2014/3/12 16:19:00 点击量: 7761


  根据工信部有关会议精神,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持领域和方式作了较大调整和变化,为做好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现就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项目向社会公开储备。


  一、项目资金支持范围


  (一)小企业创业基地、产业集群、企业园区。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产业集群、企业园区为中小企业入驻改造现有场地以及相应的公用工程、增加公共服务仪器和设施、新建、扩建小企业创业标准厂房等建设支出;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产业集群、企业园区为小企业入驻提供免收厂房租金服务;支持服务机构为入驻小企业提供创业咨询、政务代理、人才、技术、融资、产品市场推广等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创业服务。


  (二)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支持服务机构用于设计、检测、试验等创新服务而采购设备支出;支持服务机构为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应用技术改造提供研发、设计、检测、试验等技术服务。


  (三)数据共享与产供销信息服务。支持专业性和综合性信息服务机构用于中小企业信息服务而采购和租用信息服务设备、改造机房等设施建设;支持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性和综合性信息发布、查询、检索、电子商务以及信息咨询服务。


  (四)培训服务。支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采购教学设备、改造培训场地增强小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能力;支持培训机构为小企业提供员工上岗和在岗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为小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经营管理培训服务。


  (五)专业服务(管理咨询、品牌质量、财务会计、知识产权、法律顾问、投融资辅导等专业服务)。支持专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财务会计、专利代理等专业化服务。


  (六)中小企业运行监测。支持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运行监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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