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宗旨是,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弥补市场失灵,促进公平竞争,激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
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统筹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第五条 专项资金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股权投资、业务补助或奖励、代偿补偿、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采取市场化手段,引入竞争性分配办法,鼓励创业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支持中小企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第六条 专项资金建立部门共管、专家评审、项目公示、追踪问效的全过程协作管理机制,加强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实现资金分配的激励和约束。
第七条 专项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以下统称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等开展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会同财政部开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确定年度支持重点,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和监督检查。
- 所含政策
- 所含服务
- 所含知识
- 所含机构
- 宁波市农业龙头企业(种子种苗失效
- 宁波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资助失效
- 象山县科技项目计划资助失效
- 宁波市农业龙头企业(市场流通失效
- 宁波市农业龙头企业(加工经营失效
- 镇海区企业研发投入资助申报失效
- 余姚市科技合作项目(技术转移失效
- 余姚市科技创新推动奖励失效
- 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失效
- 高新区电子商务平台投入补助失效
- 高新区科技服务业企业公共服务失效
- 宁波市企业社发领域重大科技专失效
- 宁波市科技服务企业创新能力提失效
- 余姚市企业技术研发费资助失效
- 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失效
- 宁波市农业龙头企业(服务组织失效
- 宁波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技术失效
- 宁波市小微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失效
- 江北区科技计划项目资助失效
- 宁波市产学研合作一般项目(技失效
- 宁波市产学研合作一般项目(技失效
- 宁波市产学研合作一般项目(技失效
- 宁波市外贸公共服务平台资助失效
- 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开申报中
-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科技服务体申报中
- 宁波市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申报中
- 宁海县科技研发投入资助申报中
- 国家星火计划备选项目(引导项申报中
- 国家星火计划备选项目(重点项申报中
-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产业化环境申报中
-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产业化环境申报中
- 创业培训待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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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服务待报名
- 原料进出口代理服务待报名
- 共性诉求帮企商办会待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