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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强化创新驱动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决定
甬党发(2013)4号
信息来源:中共宁波市委 发布于 2014/5/26 15:13:00 点击量: 6226

 

  二、着力完善创新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

 

  紧跟全球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趋势,以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服务经济为引领、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现代农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体系。

 

  (五)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发展。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重视细分市场领域,大力推进新材料、新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发展,建立重点项目储备机制。对总投资10亿元以上独立项目及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给予定向扶持。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分别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统筹安排20亿元,用于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国家重点工程、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产业化项目和应用示范工程,充分发挥其引领和带动作用,努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

 

  (六)加快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步伐。围绕产品开发、生产技术、研发平台、品牌建设等重点,健全“提转并关”政策体系,大力推广现代技术、工艺和产品。提高文具、模具、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和电工电器等产业科技含量,提升价值链、拓展创新链,加快升级改造步伐。深入开展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专项行动,制定实施“腾笼换业”政策意见。深入实施品牌、标准、专利战略,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知名品牌和细分行业冠军。强化临港工业资源循环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以延伸产业链和建立耦合共生关系为切入点,着力打造以企业为点、产业为线、园区为面的“三位一体”循环发展模式。

 

  (七)创新服务业发展业态和方式。强化新兴科技手段应用,注重新兴业态培育,推动工业设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增强对制造业的服务支撑能力。创新商贸、金融、旅游等传统服务业商业模式,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网络经济、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外包等新兴服务业。按照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要求,建设进口商品市场平台,实现贸易环境便利化、功能多元化和服务专业化,促进国际贸易转型升级。推动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数字视听等科技文化产业。加快推进涉及人口健康、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防灾减灾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满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科技需求。

 

  (八)推进农业产业链延伸和整合。以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加快推进四大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和一批重点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做强做优现代种业、医药动物产业和生物制品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服务业和休闲观光农业,不断提高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态化和智慧化水平,切实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产出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加快构建符合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要求的农业技术体系,加强科技服务,不断提升农业机械装备设施水平。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和方式,完善农产品物流配送、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金融保险服务体系。

 

  (九)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城镇化融合互动。发挥信息化对工业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深化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加快推动制造业向智能化、网络化、服务化转变。以设计数字化、生产自动化、管理信息化为突破口,实施“两化”融合示范、信息产业提升、公共服务平台扶持等工程,实现信息技术在产业领域的全面渗透。注重工业化与城镇化良性互动,创新城镇化发展机制,推进城市转型发展,提升创新承载力。深化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医疗、贸易、物流、能源等领域智慧应用。

 

  (十)积极鼓励企业管理创新。引导企业制订创新发展战略,建立适应信息化时代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商务模式、组织结构和生产流程。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开展跨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建立海外加工生产、原材料供应和销售基地,主导和参与国际、国内和行业标准制定。鼓励企业顺应网络化趋势和消费新模式,应用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信息、开拓市场,优化再造市场营销网络和物流配送体系。鼓励企业探索建立技术入股、股权激励、分红奖励等分配机制,加大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力度。开展企业家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精英企业家培育工程等工作,大力培育具有创新理念、掌握创新能力的新一代甬商和企业经营管理队伍。

 

  三、着力完善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统筹科研院所、科技园区、服务平台和高校学科建设,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十一)增强企业技术研发能力。实施科技创新“领航计划”,大力培育创新型初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领军企业。实施企业研发能力提升工程,引导企业建设高水平的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工程)实验室等研发载体。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到海外设立研发中心,通过技术转让、合作入股、共同开发等形式,加强对产业重大关键技术的引进和合作。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和创新管理人才,提升研发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以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的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机制,支持企业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十二)提高高校科研院所服务创新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创新型、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鼓励和支持在甬高校围绕产业创新关键需求,组建知识服务平台,培育若干个省级以上协同创新中心。围绕国家海洋经济战略和海洋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引进或组建综合性海洋研究机构等一批高层次科研院所。引导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北方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中物院激光与光电技术研究所等应用类科研院所,开展面向企业的基础研究、工业和工程化应用技术研究及系统集成的研发服务。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组建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和基础研究,联合培养人才,共享科研成果。鼓励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或自主创业,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推广。鼓励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用财政资金建立的科技创新平台向企业开放、为企业服务,提高科技资源利用率。

 

  (十三)加快推进创新集聚区建设。依托甬江两岸的国家高新区、高教园(北区)和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北方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等新材料研发机构,大力引进国际知名投资机构和孵化器,规划建设“新材料科技城”,增强壮大磁性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和合成新材料等研发能力和产业孵化能力,努力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材料科技创新中心和我国重要的原创性新材料产业孵化基地。积极谋划海洋科技城。增强各类科技型、创新型园区与开发区、产业基地的对接,推动成长型、创新型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发挥县(市)区在区域创新中的作用,鼓励争创省级创新型县(市)区,争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等各类创新试点、示范。

 

  (十四)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宁波研发公共服务中心,强化对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成果和科研基础设施的统筹管理,建立统一的管理数据库和科技报告制度,依法向社会开放。根据产业发展新需求,新建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强化中小微企业共性技术攻关,推进大型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共享,完善中小企业用户补贴机制。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行业(技术)协会发展,促进各类创新主体与要素市场的紧密联系,组织力量开展共性技术研发和服务。采用政府补贴方式,鼓励建立资源调查、检测服务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

 

  (十五)完善科技市场服务体系。落实技术转让税收优惠政策,发展各类技术转移机构,完善技术交易市场体系,形成综合性的技术与产权交易平台。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技术交易及咨询、节能环保、检验检测、软件与信息技术、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重点科技服务业。实施科技服务业示范项目、企业和基地计划,培育集聚一批社会化投资、专业化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促进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发展。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开展技术预见、规划、评估和咨询等科技服务,发挥其在行业技术创新中的组织协调作用。依托“科技服务业网上平台”,优化科技服务业资源共享机制。

 

  (十六)扩大科技交流与合作。鼓励外资企业、中央企业和外省市企业来甬设立研发中心,吸引国际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落户宁波,加强与本市产业关联度高、专业特色强的国内重点高校院所的全面合作,鼓励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向本市转移和产业化。完善企业海外研发投资管理体制,设立海外投资咨询中心,鼓励企业开展海外研发投资,为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提供快捷的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加大科技招商力度,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对推动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的产业化研究项目,按照《宁波市国际科技合作管理暂行办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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