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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关于印发全市降耗增效服务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甬政发(2014)53号
信息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 作者:编辑 王莹 傅倩倩 发布于 2014/6/20 22:48:00 点击量: 17344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降耗增效服务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全市降耗增效服务企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5日

 

 

全市降耗增效服务企业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受复杂严峻经济形势和自身产业结构等诸多因素影响,全市工业经济增速趋缓,下行压力加大,但能耗依然保持较快增长,单位用能投入产出明显不相匹配,被省政府列为一季度全省唯一一个节能降耗一级预警城市。为加快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持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大局,确保完成年度和“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市工业领域开展降耗增效服务企业活动。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建机制、转作风、强服务”的工作要求,突出服务重点、创新服务方式、形成服务合力、强化服务实效,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提高单位能耗投入产出水平,扎实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和工业强市建设战略,努力实现工业经济提质增效,确保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节能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基本原则

 

    (一)三级联动、全面覆盖。坚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分级负责,服务对象覆盖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确保“走村不漏户,企企见干部”。其中,市级负责联系服务重点龙头骨干企业;各县(市)区负责联系服务属地年产值1亿元(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企业规模标准)的工业企业;乡镇(街道)负责联系服务属地其他工业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需求指引、问题导向。按照经常服务、有效服务、科学服务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按企业的需求提供分类服务。充分利用8718等企业服务平台,畅通、拓宽企业信息反映渠道,及时掌握企业需求,并帮助解决发展难题。切实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和能耗情况的科学预警和监测,准确把握当前企业发展和用能中反映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及时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指导、帮助企业提高单位用能投入产出,实现降耗增效。

 

    (三)分类指导、综合服务。针对不同企业推动降耗增效发展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困难),坚持因企制宜,实行“一对一”的个性化指导和服务,确保企业问题(困难)“第一时间得以受理、第一时间得以交办、第一时间得以解决”。对于问题(困难)比较突出的企业,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及相应的行政措施,多管齐下,全方位加强指导和服务,促使企业尽快降耗增效,化解资金链风险,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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