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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进口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14)142号
信息来源:财政部 作者:编辑 马侃侃 发布于 2014/7/9 12:32:00 点击量: 46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我们针对几年来进口贴息资金在申报、审核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7]205号)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修改后的《进口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商务部(财务司、产业司)及财政部(企业司)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进口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商务部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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