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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
浙委发(2013)22号
信息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作者:编辑 马侃侃 发布于 2014/7/26 22:01:00 点击量: 14174

    二、坚持已优化产业结构为主攻方向,着力打造浙江经济“升级版”

 

    4.推动新兴产业跨越发展。新兴产业决定浙江未来发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快完善新兴产业布局,鼓励和引导各地明确主攻方向,实施重点突破,培育各具特色的产业新优势。深入推进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积极规划建设一批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实施一批产业技术重大攻关专项,培养一批青年科学家,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重大战略产品,努力突破技术瓶颈制约,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和现代医药、智能装备制造、海洋开发和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加快发展,培育形成新兴产业高地和高技术产业集群。大力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着力培育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兴服务、工业设计、工程设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等新业态,加快发展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数字视听等科技文化产业。鼓励支持商业模式创新,提升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建设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加快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港航、物流、金融等产业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有效联动。

 

    5、加快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深化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加快推动制造业向智能化、网络化、服务化转变。大规模推进“机器换人”,全面启动现代化技术改造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减员增效、减能增效、减耗增效、减污增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优质品率。切实抓好企业自动化、智能化、生态化的技术改造,加快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在纺织服装、皮革塑料、化工、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中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大发展,实施"百企装备优化提升示范工程",加大对采购和应用省产先进装备的支持力度。坚持促进工业投资与"腾笼换鸟"、淘汰落后产能有机结合,探索建立环保标准、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差别电价水价等新机制,倒逼企业技改和产业升级。加快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推动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分类推进"智慧城市"试点加快"智慧浙江"建设。

 

    6.全面提升"浙江制造"品牌形象。大力实施品牌创新、质量创新和标准创新工程,推动优势产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加强质量管理提升产品品质,创立知名品牌。以名企、名品、名家"三名工程"为抓手,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着力在规模超百亿、创新能力强、产业带动大、市场辐射广的龙头企业中发展一批大品牌,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培育新品牌,在提升县域经济和块状经济水平中培育区域品牌。鼓励和支持出口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质量认证,推动国内品牌发展成国际品牌,着力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鼓励技术先进企业主动参与国际、国家标准修订制定,提高标准话语权。

 

    7.加强农业现代化、新型城市化和民生领域科技创新。切实抓好农业"两区"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设施农业,提升农业核心竞争力和农民收入水平。围绕粮食安全和十大农业主导产业等重点领域,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支撑体系。健全农业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大力培育发展现代种业、农业生物、农业机械及设施装备、农产品精深加工、海洋生物制品等高科技农业企业,稳步推进"植物工厂"建设。优化农业科技服务,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科技人员科研创新、为农服务。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强城乡建设领域科技研发,加大建筑绿色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注重运用信息化智能化城市管理,提升科技创新在新型城市化中的作用。围绕人口健康、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民生科技问题,开展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技术创新,组织实施防灾减灾技术、基层卫生适宜技术和服务业数字化技术三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切实增强社会管理科技含量,全面提高健康安全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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