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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公租房二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甬高新办(2014)51号
信息来源:高新区管委会 作者:编辑 马侃侃 发布于 2015/4/3 10:06:00 点击量: 6955


附件2

引进人才、新就业无房职工、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评分标准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积分

1

引进人才指标

国千、省千、3115计划

20

2

学历教育指标

博士学历

30

硕士学历

20

本科学历

15

专科学历

10

3

职业资格指标

高级技师、副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20

技师、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10

4

荣誉称号指标

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

20

市级及以上首席工人、外来务工明星、五一劳动奖章

20

5

技术创新指标

在本市取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获得县级以上科技进步奖

5

6

社会保险指标

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每满一年加1分,最高为5

5

注:1、本表一级指标分值可以叠加,二级指标分值不能叠加,以最高分值计分。

2上述评分时间计算至申请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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