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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发改委:企业电气价格大幅度下调 差别水价政策将加大力度
“减负惠企促发展”系列《对话》第二期——减税降费  为企业分忧解难
信息来源:中国宁波网 作者:编辑 刘媛媛 发布于 2016/2/23 10:10:00 点击量: 4596



  2月21日,宁波市发改委副主任车宏斌应邀作客中国宁波网直播室,就“降本减负35条”新政与广大企业和网友进行了交流。当回答有关工商业水电气价如何调整的问题时,车宏斌表示市发改委正在着手制定降低水电气相关价格的行动方案,旨在加大优惠企业力度。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政策:


  一、关于电价政策


  1、下调工商业用电价格。2016年1月1日开始,工商业用电价格由原来的0.9376元/千瓦时下调至0.8929元/千瓦时,每千瓦时降低4.47分钱,一年可为宁波市企业减负6.8亿元。下调幅度相当大。


  2、对农业服务业、农产品粗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力争省物价局支持,使原来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相关企业,再下浮17%左右,下浮力度比较大。


  二、关于气价政策


  从2015年11月20日开始,“市六区”非居民的管道天然气最高价格从4.27元/立方米,下调到3.42元/立方米,下调0.85元。在调价前,宁波市区非居民管道用气的气价在浙江省内已经处于最低水平。这次下调,相对于省内已经通气的其他城市下调的0.78 元/立方米 ,又多下调了7分钱。据测算,非居民气价下调以后,为全市工商企业天然气用户共减少3.38亿元的燃气成本支出。下调力度非常大。


  三、关于水价政策


  对新兴战略性企业相应的培育企业,执行0.20元/立方米优惠水价。下一步,市发改委会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扩大优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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