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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奖励:1、列入市级工业新产品计划的每项奖0.5万元;2、通过市级以上鉴定的每项奖励2万元
宁波市级工业新产品试产计划项目奖励(象山县)
2018-12-31
单位: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部门:科技创新与技术改造科
联系电话:0574-65761200
行业目录:纸及纸制品/印刷品、记录媒介复制品/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化学纤维/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半成品及辅料/非金属矿物制品/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产品/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产品/金属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
大型,中型,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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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列入当年市级工业新产品试产计划; 2、试产项目当年销售达到预计产出的30%以上,若当年未能产生销售,则在第二年销售达到要求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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