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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资助: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个人应缴部分应由个人承担。
宁海县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长期有效
单位: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59979532 65583449
新招用首次就业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县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女45至50周岁、男55至60周岁持有失业人员登记证并失业登记6个月以上人员) 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失业6个月以上女40至50周岁、男50至60周岁被征地人员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0
依法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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