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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1.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①单位价值≤100万元,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②单位价值>100万元,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对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企业研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
长期有效
单位:宁波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服务小组
联系电话:0574-12366
单位:宁波市8718公共服务平台
部门:企服中心
联系电话:87188718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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