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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受灾企业因受灾发生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存货损失,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依法抵扣。
受灾企业损失增值税进项抵扣
长期有效
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联系电话:12366
行业目录:全行业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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