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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宁波市经信委关于印发宁波市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经信产规[2012]338 号)
甬经信产规(2012)338 号号
信息来源:宁波市经信委 发布于
2012/11/14 11:00:00 点击量:
23612
附件3:
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市级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
负责人 | 办公电话 | 手机: | 传真 |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手机: | |||||
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 |||||||
企业法人代码 | 生产许可证号 | ||||||
项目审批机关及文号 | 环保审批机关及文号 | ||||||
注册资金 | 万元 | 资产总额 | 万元 | ||||
负债 | 万元 | 固定资产 | 万元 | ||||
上年度净利润 | 万元 | 上年度上缴税收 | 万元 | ||||
上年度销售收入 | 万元 | 上年度职工人数 | 人 | ||||
项目审批机关批复的生产能力 | 上年度实际生产能力 | ||||||
淘汰落后产能情况 | |||||||
淘汰落后产能 | 淘汰时间 | ||||||
淘汰主体设备名称 | 淘汰设备净资产 | 万元 | |||||
申请奖励资金制度 | 万元 | ||||||
申请企业承诺:本企业郑重承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数据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企业: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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