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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意见(甬政发〔2007〕36号)
发布于 2012/6/27 1:32:13 点击量: 1250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信息产业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中长期规划纲要》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市软件产业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重要性和紧迫性。软件产业(含现代信息服务业、集成电路设计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和灵魂,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作为一种“无污染、微能耗、高效益”的产业,软件产业不但能大幅度提高经济运行效率,而且自身也能形成庞大经济规模。大力发展软件产业,有利于宁波在高新技术产业前沿占据一席之地,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有利于全面促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带动金融、会展、物流、商业、商贸等第三产业全面升级;有利于促进人才集聚,改善城市人口素质;有利于提高城市信息化、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推进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近年来,我市软件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2003-2006年软件产业销售收入年度增长幅度均达到50%以上,但与国内先进城市相比,仍然存在产业规模偏小、龙头企业缺乏、创新能力较弱、软件人才短缺、软件园区建设相对滞后和市场环境不够规范等问题。因此,全市上下要切实提高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把发展软件产业放在突出位置上,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努力创造有利于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方针,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政策为引导,以人才为根本,以创新为支撑,紧密围绕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对信息化建设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软件产业发展环境,着力引进培育软件企业,着力培养吸引软件人才,着力增强软件企业创新能力,着力推进软件产业集聚,全面提升软件产业发展水平,支撑我市经济向创新型、素质型和开放型方向发展,服务我市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
  
    (三)总体目标。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引进和培养一批有竞争力的软件骨干企业,实现软件产业的规模化发展;涌现一批有特色的名牌软件产品,促进软件技术的深层次应用;集聚一批优秀的软件人才,构建层次合理的软件人才队伍;建设好一个软件产业核心集聚区和若干个特色集聚区,推进软件产业集聚发展。到2010年,全市软件产业总体规模比2006年翻两番,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引进和培育年销售收入超1亿元的软件企业3家,超5000万元的软件企业10家,超1000万元的软件企业30家。
  
    三、发展重点
  
    (四)优先发展重点行业应用软件。按照打造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要求,优先发展石油化工、电力应用、港口物流、企业资源管理、交通、网络增值服务、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等行业应用软件。
  
    (五)重点发展嵌入式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围绕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重点发展汽车电子产品嵌入式软件,机械、机电、仪器仪表嵌入式软件,移动通信产品嵌入式软件,家电产品嵌入式软件,通信、计算机、消费电子产品集成电路设计等。
  
    (六)大力发展网络信息服务。大力促进网络电视、专业化网站、动漫等数字内容业,软件与系统集成、数据中心、电子商务等多种应用服务业的发展,提高固网、移动网络、广电网络、计算机网络及多网融合的各类增值服务水平。
  
    (七)扶持发展软件出口及服务外包。鼓励软件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软件出口。支持软件企业承接国内外各种经济社会组织的信息技术外包业务,开展软件订单加工、软件人员派遣及数据处理、业务流程处理等服务外包业务。
  
    (八)积极培育软件产业服务机构。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经营软件技术培训、咨询、监理、评测、人才中介等服务机构,使其成为我市软件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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