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2013年全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13〕1号)、区政府《关于加快“腾笼换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试行)》(鄞政发【2013】5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技术改造补助资金有效安全运行和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鄞州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安排,用于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补助。
第三条 资金使用原则
1、自主创新原则。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等创新成果的应用和产业化,加快以工业企业为主体的创新能力建设步伐。
2、优化升级原则。围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目标,不断提升产业层次,促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大力支持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能力强、资源能源消耗少、附加值高、区域贡献大的优质项目。
3、分级扶持原则。通过分级扶持和发展五大新兴产业、五大传统优势产业的项目,带动一批技改项目的实施。
4、规范管理原则。完善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竞争择优、绩效评价等制度,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监督,强化项目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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