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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府办关于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实施意见
甬政办发(2014)9号
信息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 作者:编辑 唐思达 发布于 2014/2/13 14:45:00 点击量: 35407

 

    (五)加强公共服务

 

    28.进一步健全企业服务长效机制。为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升规”及培育对象企业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送温暖,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鼓励企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工作重心下移,定期深入基层、深入企业,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以政策落实、创业创新、融资服务、上规指导、转型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服务,积极为“小升规”及培育对象企业,提供更具针对性有效性的指导服务。

 

    29.建立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加大小微企业社会服务资源整合力度,使之成为政府、服务机构和企业间的桥梁与纽带。

 

    30.积极为“小升规”及培育对象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价廉的社会化服务。每年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类资金比例不低于50%,按照政策引导、资源整合、解决瓶颈、扶持发展的思路,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引导服务性产业与优势制造业的有效对接,加快完善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便利企业办理各类行政许可手续,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鼓励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各类新型业态发展,进一步拓展小微企业的服务空间。

 

    31.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认定扶持一批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并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服务机构申报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鼓励其为“小升规”及培育对象企业提供公益性或低收费服务。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其所得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享受国家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32.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建成以市8718平台为枢纽、各县(市)区8718子平台为基础,模具、文具、汽车零部件、轻纺针织等12个产业集群为窗口平台的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系统,实现“一点提问、全网联动、件件着落、全程追溯”的智慧服务平台,为我市中小微企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智慧化的服务。实施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化提升行动,建立平台网络互联互通、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服务考核制度,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通过服务奖励和服务补贴等方式予以扶持,发挥平台网络信息化服务中小微企业作用。

 

    33.建立小微企业发展顾问制度。聘请国内外著名企业家、经济学家、管理咨询和创投机构专家等与小微企业发展相关的知名专家学者作为我市小微企业发展顾问,探讨研究小微企业发展的趋势方向和路径,创新发展机制。

 

    34.开展小微企业培育和监测服务。依托全省小微企业培育和监测平台,建立全市“小升规”培育对象企业信息库,切实做好“小升规”培育对象企业的数据报送、运行监测和情况分析,积极提出解决小微企业经济运行中存在问题和措施建议,加强入库培育、动态调整和跟踪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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