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从事专利代理服务活动的机构,可申报专利代理机构资助。
第十七条 申报专利代理机构资助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上年度在市级以上管理部门被认定的有效投诉少于2件;
(二)上年度代理服务援助专利申请不少于2件;
(三)上年度由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且授权的发明专利不低于40件,并且增幅不低于20%;
(四)上年度代理发明专利总量占代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20%。
第十八条 专利代理机构资助金额按该代理机构代理的、并于上年度授权的发明专利件数计,每件资助1000元;上年度授权发明专利增幅在40%以上的,每件资助1500元。
第十九条 本章第十七条(二)款所称服务援助是指专利代理机构为本市在校学生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提供免收国内专利申请代理费的服务。
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服务援助的,每件发明专利申请资助500元。
第二十条 申请专利代理机构资助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宁波市专利代理机构资助资金申请表;
(二)宁波市专利服务援助申请表,包括学生证明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专利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上年度授权发明专利汇总表;
(五)上年度专利受理通知书的汇总表。
- 所含政策
- 所含服务
- 所含知识
- 所含机构
- 镇海区境内外专利维权资助失效
- 镇海区专利大户企业资助失效
- 镇海区国内专利资助项目失效
- 宁波市涉外授权专利资助失效
- 宁波市专利转让费用资助失效
- 宁波市发明专利产业化示范项目失效
- 宁波市专利示范企业资助失效
- 余姚市企业专利大户奖励失效
- 奉化市国内授权专利资助失效
- 奉化市国内授权专利资助失效
- 国外授权专利资助失效
- 国内(含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失效
- 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资助失效
- 奉化市国内授权专利资助失效
- 奉化市国内授权专利资助失效
- 宁波市专利代理机构资助失效
-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境失效
- 奉化市申请职务发明专利资助失效
- 余姚市科技合作项目(发明专利失效
- 余姚市科技合作项目(实用新型失效
- 镇海区专利代理机构奖励失效
- 宁海县国内专利资助失效
- 镇海区发明专利申请资助失效
- 奉化市涉外授权专利资助失效
- 江东区国内发明专利受理资助申报中
- 江东区国内授权专利资助申报中
- 浙江省技术发明奖奖励申报中
- 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资助申报中
- 江北区企业专利产业化项目资助申报中
- 江北区企业知识产权维权资助申报中
- 江东区涉外授权专利资助申报中
- 共性诉求帮企商办会待报名
- 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待报名
- 外观、实用、发明专利申请待报名
- 多面门冰箱待报名
- 台式电脑待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