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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工程建设领域主要中介服务事项及服务时限目录
《宁波市府办关于公布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服务事项和服务时限目录的通知》附件2 甬政办发(2014)74号
信息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布于 2014/5/13 21:57:00 点击量: 8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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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环保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十九条;《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1}第288号)第十条。

合同约定

18

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1]第288号)第二十三条。

10个工作日

19

市经信委

编制节能评估报告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节约能源法》第十五、二十二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员会第6号令)第七条。

合同约定

20

节能评估报告评审

10个工作日

21

市城管局

绿化方案设计

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化、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并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1992]第100号)第十一条;《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

合同约定

22

市人防办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三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办[2009]282号)第四条。

5个工作日(防空地下室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及兼顾人防要求的地下工程);6个工作日(防空地下室面积1万平方米上);3个工作日(防空地下室及兼顾人防要求的底下工程设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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