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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工程建设领域主要中介服务事项及服务时限目录
《宁波市府办关于公布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服务事项和服务时限目录的通知》附件2 甬政办发(2014)74号
信息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布于 2014/5/13 21:57:00 点击量: 8643

30

水利局

编制占用水域影响评价报告

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
(含占用水域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条;《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4号)第十七条。

60个工作日

31

编制防洪安全影响评价报告

合同约定

32

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发改委令第15号)第二、第九条。

60个工作日

33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4号)第二条。

30个工作日(报告表10个工作日)

34

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15个工作日(大型项目及技术复杂项目30个工作日)

35

水利规划咨询

 

《水利部关于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0第50号)。

10个工作日

36

水利评估咨询

 

《水利部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号)。

10个工作日

37

水利工程招标代理

 

《招标投标法》(主席令1999第21号)第十二、十三、十四条。

合同约定

38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号)。

合同约定

39

水利工程监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条。

合同约定

40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9]339号)。

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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