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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工程建设领域主要中介服务事项及服务时限目录
《宁波市府办关于公布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服务事项和服务时限目录的通知》附件2 甬政办发(2014)74号
信息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布于 2014/5/13 21:57:00 点击量: 8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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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审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安全使用许可、经营许可、输送管道安全监督、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审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二条。

45个工作日

42

市科技局

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项目的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抗震设防标准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五条;《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3号)第十一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第十六条;《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省政府令第199号)第五条及附表。

40个工作日

43

市气象局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2011]第21号)第八、九条;《防灾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2011]第20号)第二十七条;《宁波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八条

5个工作日

44

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10个工作日

45

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2011]第21号)第十六条。

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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