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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宁波市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
实施主体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服务小组
优惠政策
财政扶持

财政奖励:本市户籍劳动者、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新创办农村电商实体且正常经营,或经认定在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服务1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给予每人每年10000元的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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