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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市人社局2014年人才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的通知
信息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编辑 谭回清 发布于 2014/5/15 23:27:00 点击量: 15201

 

    三、加快紧缺急需人才培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2.深入实施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推进两院院士为导师的结对培养制度。对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工程首批培养人选进行中期考核,确定重点人选,开展针对性培养。继续组织培养人选分别赴国内重点高校和美国斯坦福大学开展创新能力提升研修。(责任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配合部门:人才培训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13.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围绕宁波强化创新驱动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新要求,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经济重点发展领域,社会科学、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事业、社会管理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培养3.5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人才。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资助举办15期国家级、省级或市级高级研修示范班,创造条件选派高层次人才赴国(境)外研修学习。依托人才培训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施教机构,评审认定5个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示范基地。筹办宁波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各项工作,建立知识更新工程统计、考核制度。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筹建宁波继续教育协会。加快网上教育平台建设,拓展教学空间,更新教学模式,全面提升专技人才继续教育水平。(责任部门:职业能力建设处,配合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人才培训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14.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大技工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力度,全年新招高级工、技师班全日制新生3000人以上;创新举办企业优秀青工进修班和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办学模式,继续推进行业龙头企业“名师带徒”活动;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全年新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5家;注重发挥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的高端引领作用,全年新建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3家,为企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提供富有实效的实训服务;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重点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化和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力度,实施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评选宁波市优秀高技能人才15人左右;广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搭建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平台。力争全年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突破2.5万名。(责任部门:职业能力建设处,配合部门: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职业能力鉴定指导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15.着力培养高层次紧缺人才。整合各类培训资源,构建市场导向的培训平台运行机制,通过竞争择优方式,资助举办15期急需紧缺职(执)业资格培养示范班。继续深化“双百”深造工程,在我市重点发展领域开设紧缺人才培养专业,重点培养工程技术类硕士研究生和创新团队骨干人才各100名。按照市场化运作,加强营销策略的设计与实施,特别在培训产品、渠道、价格、促销和人员上实现统一策划,进一步打造执业(职业)资格紧缺类证书和在职研究生考培品牌。(责任部门:职业能力建设处,配合部门:人才开发和市场处、人才培训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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