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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政府关于保增促调推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仑政[2011]94号)
仑政(2011)94号号
发布于 2011/11/23 11:21:02 点击量: 30521


    四、改进金融服务,整顿金融秩序

  (九)加大信贷资金保障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政策倾斜,用好用足信贷规划,加快信贷投放进度,并加强资金组织协调,努力为明年信贷发放打好基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011年四季度平均贷款余额要大于9月底贷款余额。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贷款和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办法,有效运作总额达5000万元的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对银行为企业提供贷款发生实际损失给予10%的补助,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根据市补偿部分1:1给予配套,对担保机构为企业向银行贷款担保造成实际损失给予20%的补助,作为常态化政策长期执行。

  (十)帮助企业解决转贷困难。由区金融办、财政、发改(经信)共同牵头,街道、乡镇积极参与,高效运作总金额2亿元的应急转贷专项资金。降低政策享受门槛,扩大到全部规(限)上企业,以及其它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创新完善操作方式,不断提高转贷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成效。鼓励街道、乡镇牵头协调,组织辖区内商会成立企业转贷互助基金。

  (十一)加快优质企业上市步伐。由区金融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企业上市联动服务机制,通过加强上市后备资源储备培育、组织专业机构服务指导、举办创投与项目对接洽谈等举措,全力做好优质企业上市工作,努力促进更多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通过发行股票或“借壳”上市,扩大企业融资渠道,实现快速扩张,提升行业地位和竞争实力。

  (十二)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道、乡镇要创新方法,积极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推进政银企合作向纵深化发展。优化提升资金供给主体,增设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鼓励外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到我区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发展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深入推进金融创新,大力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推行集合票据、委托贷款、集合信托等融资模式。创新适合中小微企业的抵押产品,完善动产抵押、知识产权抵押等操作办法,扩大抵押贷款渠道,同时合理评估抵押资产价值,以提高企业有效贷款。

  (十三)提高金融监督管理水平。加大对金融机构的考核力度,突出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提升金融发展水平。细化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严格执行“三严五禁”规定,重点要严格执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做到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防止贷款资金被挪用或外流,使贷款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严格落实利率风险定价机制,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原则上不上浮;禁止存贷挂钩,禁止一切不合理收费,禁止搭售理财产品,禁止向民间借贷中介机构融资,禁止将银行自身考核指标压力转嫁给企业。大力开展金融专项检查,人行、银监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查处力度,实行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场金融秩序,加大对地下钱庄、非法集资的排查力度,坚决打击高利贷、非法讨债、多头担保等行为,维护金融生态。优化融资中介市场,加强对典当行、担保公司、投资公司、旧物调剂行等管理,防止出现非法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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