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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海县工业强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党发(2013)10号
信息来源:宁海县委办公室 发布于 2013/8/17 1:01:00 点击量: 29382

 

    (九)节能减排低碳行动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生态、环保、节能、低碳”为目标,加快提高低碳工业发展水平,推动工业可持续发展。

 

    1.推广节能技术、实施清洁生产。进一步推进节能专项资金补助奖励计划,加强电力、建材、造纸、压铸、金属压延加工等高耗能行业和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改造,积极推广应用节能降耗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不断加快清洁生产、绿色企业建设和工业循环经济发展。到2016年,实施重点节能改造项目50个以上,完成5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新增省、市绿色企业8家;年耗能千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与2012年相比下降20%或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2.实施淘汰落后、推进“腾笼换鸟”。组织实施淘汰落后产能三年专项行动。以印染、造纸、线路板制造、砖瓦窑、电镀、铝氧化、铝灰熔炼、铸造等重污染、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基本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设备,全面淘汰工业企业S7变压器。严格行业准入管理,加强项目规划选址、环评、用地标准控制和安全生产评估审查,禁止投资建设各类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项目。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违规在建项目和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

 

    3.加大防治力度、控制排污总量。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提升环境质量。通过新建或改造污染治理设施,针对表面处理、化工、再造金属熔炼、造纸、食品加工业等重点行业进行达标治理、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标准,降低污染物产生强度和排放强度,从根本上促进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依法坚决淘汰污染严重企业。全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为新建项目腾出环境容量。

 

    (十)工业强镇(乡、街道)行动

 

    以各乡镇(街道)为主体,以“上台阶、争翻番”为目标,开展工业强镇(乡、街道、园区)活动。活动以 “争百亿、超50亿、超30亿、上10亿”为目标档次,内容主要从工业规模、工业投入、企业发展、亩均产出、新增空间、工业项目推进、招商引资、浙商回归等方面进行考量。设升级奖和优胜奖两项,对跨过上档门槛的乡镇(街道)进行升级奖励,实现产值翻番的获优胜奖。活动排名结果,作为县委、县政府考核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各乡镇(街道)要细化行动方案,确定目标,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措施。特别是对街道要以发展城市工业为方向,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新兴产业的培育力度,引进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保持工业在新的业态下快速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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